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县**镇五里村2026年一河两岸乡村**示范片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县**镇五里村2026年一河两岸乡村**示范片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对完善水利基础设施、提升生态环境、促进乡村**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镇五里村。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实施石径岭溪清淤清障2000米,**及修复水毁护岸2000米,**及修复灌溉水渠2000米,修复拦水坝2处以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等工程,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管护岗位开发”模式,带动就业122人,发放劳务报酬194万元,占投入中央预算内资金的40.08%,人均增收1.59万元。项目建成后,针对困难群众设置公益性岗位1个,预计每年发放工资2400元。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05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劳务报酬按中央以工代赈下达资金40%以上发放。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九个月。
七、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文件精神,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5年8月12日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水利局、****环境局。
****改革局 2025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