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4亩坑塘出租 | ||
| **** | 项目类型集体**性资产 | |
| **省/**市/高**/尹集镇/****经济**社 | 详细地址||
| 出租 | 流转年数5年 | |
| 至 | ||
| 2025-08-28 08:30:00 至 2025-09-05 17:30:00 | ||
| 否 | ||
| 抵押融资权利:否, 再次流转权利: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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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4亩坑塘出租,出租期限5年,坑塘**生产路、西至环村河、南至信号塔、北至鸡棚。标的查看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150****3371。 2.承租方不得破坏坑塘现状,服从村集体管理。 3.就目前坑塘现状进行发包,一切经营管理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如对坑塘进行改造,需与村集体进行协商并征得书面同意。 5.如受旱、涝、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发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承诺,根据成交结果,在5天内完成合同签订,签定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款支付,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即视为违约,所缴纳保证金直接划转到村集体账户。 2.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承租方须承诺,本次出租为按标的现状交接,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标的现有状况接收;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承租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5.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金额1000元整,由投标供应商自愿选择如下方式之一缴纳: (1)保函方式 由******公司出具同等金额的受让保证保函代替保证金,保费收取标准为:保证金金额的1‰(保费金额低于10元的,按照10元收取),即人民币 10 元(¥ 10 )。保函申请人将保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保费收款专户后,由******公司出具相应保函。保函一经出具,保费不予退还。 保费缴纳扫描下方二维码: (2)银行转账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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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集体经济组织 | ||
| 460元/亩﹒年 | 保证金1000元 | |
| 一次性付清 | ||
| 在线支付:****中心“我的交费信息”中上传缴费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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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景凡 | 联系人电话150****8579 |
| 联系人传真 |
| 暂无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