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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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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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政策措施 ;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8月29日
标 题: **** ****财政厅 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29日
文 号: 鲁人社发[2025]6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内容概述:

**** ****财政厅 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知

**** ****财政厅

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知

鲁人社发[2025]6号

****政府,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3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25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7.3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2024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0.56%确定月增加额。

2.按本人缴费年限分段确定月增加额,其中,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0.4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0.5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0.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0.7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0.8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三)适当倾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龄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其中,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



三、资金列支渠道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地方财政对本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增支出安排资金给予一定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其中,所需资金从养老保险基金列支时,要按照参保人员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从个人账户余额中列支一部分,剩余部分从统筹基金中列支,当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全部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四、相关问题处理

(一)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另行制定。

(二)按本通知调整基本养老金的退职人员,系指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国发〔1978〕104号、鲁革发〔1972〕14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

(三)确定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基数时,企业退休人员按鲁劳社发〔1999〕8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鲁人社办发〔2015〕78号文件及有关规定应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待遇项目确定。

(四)企业一至四级工伤退休人员如缴费年限不满35年,在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时,按35年调整增加。

(五)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一律计算到元,总额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五、组织实施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到广大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组织实施工作平稳有序。各市要按照省统一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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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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