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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政策措施 ; 社会保障 |
| 发布机构: | ****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29日 |
| 标 题: | ******保障厅**** ****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29日 |
| 文 号: | 鲁人社发〔2025〕8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
******保障厅**** ****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
******保障厅****
****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
鲁人社发〔2025〕8号
****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事业单位:
****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从2025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
二、增加标准
抗日战争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60元;**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10元。
本次增加的待遇,作为计发2至4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
三、资金列支渠道
本次增加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保障厅
****
2025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保障厅养老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