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热源厂生物质掺烧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热源厂生物质掺烧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项目已由额尔****委员会以额发改行审字(2025)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市拉布大林
规模: **市热源厂生物质掺烧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等(详见供货需求)。
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段控制价(万元) |
工期或服务期(日历天) |
| ****001 |
**市热源厂生物质掺烧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 |
**市热源厂生物质掺烧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等(详见供货需求) |
810 |
4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若投标人是生产厂家,需提供有效的本单位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是经销商,则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以及生产厂家授权文件。(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财务资料:近三年财务资料。
业绩要求:近三年。
其他要求:1、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点击“手册下载”;电子标服务
4.2技术支持电话:0512-****8511、0471-****612。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标书代写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人)”。
4.5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4.6系统地址:
各交易主体招投标子系统:https://219.****.179:9443/tpbidder
不见面开标子系统:https://219.****.179:9443/BidOpening
电子保函平台:https://219.****.179:9443/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com/?SourceFrom=Ztb ZtbSoftXiaQuCode=0822 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SoftGuid=afd56623-5a65-41e3-993a-48cfa2cc2b15 RootGuid=a7b335b5-2d2a-4323-a16c-e204c351557f softtypecode=0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需提**行模拟解密,确保生成的投标文件正确。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9月19日09时30分;(**时间)
6.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222.****.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2.****.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帮助手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
****交易中心:http://ggzyjy.****.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 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招投标办法》****委员会第8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10.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自治区**市**大街220号 |
地 址: |
**区呼伦办呼伦路锦绣家园6号楼1单元22层 |
| 邮 编: |
162850 |
邮 编: |
021000 |
| 联 系 人: |
陈先生 |
联 系 人: |
韩先生 |
| 电 话: |
186****9775 |
电 话: |
189****3582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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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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