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川县海洋1#二期风电场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意见的函

审批
广西-桂林-灵川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县海洋1#二期风电场水土保持工作 监督检查意见的函

2025-06-25 16:30:00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进一步推进**市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减少生产建设中的水土流失,2025年6月11日,****水利局,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的形式,对你公司建设的**县海洋1#二期风电场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县海洋1#二期风电场位于**市**县海洋乡、灵田镇、大圩镇及**县漠川乡,属**建设类风电工程。风电场规划装机规模90MW,拟安装18台单机容量5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工程规模为大型。工程建设18台发电机组,扩建220kV升压站,**场内道路19.56km、弃渣场施工便道1.94km、直埋电缆线路68.4km及35kV 架空线路11.84km,设施工生产生活区1处,弃渣场9处,表土堆放场18处。工程建设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情况。项目由风力发电场区、升压站扩建区、道路及电缆建设区、杆塔施工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弃渣场和表土堆放场7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组成,总占地面积46.35hm2,其中永久占地1.24hm2,临时占地45.11hm2。项目建设总挖方量79.87万m3(含表土剥离6.43万m3),总填方量56.99万m3(含表土回覆6.43万m3),无借方,永久弃渣22.88万m3运至弃渣场集中堆放。本项目总投资63248.5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7468.60万元。项目已于2022年4月开工,计划2025年9月完工。

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对主体工程区实施了部分表土剥离、截排水工程和护坡工程,有效防治了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废渣,三处新增弃渣场为左线渣场(L10K1+133左侧)、右线渣场(L5K0+900左侧)和江尾渣场(W32K0+300~360左侧);

2.有两处弃渣场601左侧渣场(L10K0+100~192左侧)和601右侧渣场(601K0+363~443右侧)存在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问题;

3.右线道路区存在多处“流挂体”,针对“流挂体”的拦挡措施不完善,植物成活率低;

4.弃渣场附近表土堆放场未采取临时覆盖和拦挡措施;

5.道路内侧末端未设集水井、沉砂池,沟谷段道路未设过路涵管,道路高陡下边坡未设急流槽、消能池;

6.左线渣场、右线渣场、601左侧渣场、601右侧渣场为高边坡渣场放坡坡比、分级数、平台宽度、截排水体系不符合相关规范,江尾渣场未设挡渣墙;

7.左线弃渣场南侧K0+420处下游有海洋乡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陆域区域,现场无排水、消能沉沙措施;

8.右线道路已成形,部分路段绿化措施滞后。

(二)整改意见及建议

1.立即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53号令)对601左侧渣场(L10K0+100~192左侧)和601右侧渣场(601K0+363~443右侧)进行整改,对三处新增左线渣场(L10K1+133左侧)、右线渣场(L5K0+900左侧)和江尾渣场(W32K0+300~360左侧)完成变更手续;

2.立即在“流挂体”内设置多级拦挡措施,补植补种植物,在“流挂体”内及周边增设截排水沟;

3.对渣场附近的表土堆放场采取临时覆盖和拦挡措施;

4.道路排水沟末端增设集水井或沉砂池,过水路段修建过路管涵,道路下边坡修建急流槽等消能措施;

5.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规范对所有渣场的坡比、平台、级数、截排水系统和沉砂池进行整改,做好复绿工作,同时加强对渣场安全稳定监测;江尾渣场增设挡渣墙,左线渣场和601左侧渣场在现有挡渣墙下游增设一级挡渣墙;

6.左线弃渣场南侧K0+420处增设排水、消能沉沙措施,将场内积水排出水源保护处陆域范围,并做好复绿工作;

7.立即对右线道路上、下边坡进行补植补种。

请你公司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针对上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水利局。****水利局于2025年10月30日前对工程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形成整改情况报告报我局防御水保科。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我局将按照《****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有关规定,进行信用惩戒并向社会公布。

联 系 人:李斌 电话:****576

电子邮箱:glssbz@sina.com



****

2025年6月2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