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川兰田风电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意见的函

审批
广西-桂林-灵川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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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意见的函

2025-07-28 16: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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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链条全过程监管,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要求,2025年7月15日,****水利局,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的形式,对你公****风电场二期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风电场二期工程位于**市**县三街镇及九屋镇,项目属**建设类项目。项目分南、北2个场区,共布设22台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99MW;扩建一期220kV升压站,架设35kV 集电线路35.878km,直埋电缆29.154km,建设场内道路27.95km;项目建设设置施工生产区2处、临时堆土场16处、弃渣场26处。项目由风电机组、场内道路(含施工生产区)、集电线路、升压站、弃渣场、临时堆土场等组成,总占地面积为59.2337hm2,其中永久占地0.8434hm2、临时占地58.3858hm2;项目建设土石方挖方总量89.27万m3(含剥离表土17.07万m3),填方总量31.91万m3(含回覆表土17.07万m3),弃方57.36万m3(运往弃渣场堆放)。项目总投资 82367.61万元(土建投资17475.05万元);项目已于2023年8月开工,预计2025年9月完工。

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对主体工程区实施了部分表土剥离、截排水工程和护坡工程,对施工道路边坡实施了部分临时覆盖、播撒草籽等水土保持措施,已布设的水土保持措施在建设过程中起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XD3、S3吊装平台排水系统不完善,未做拦挡措施和植物绿化措施;

2.16#、18#弃渣场未有截、排水系统,有雨水冲击渣体存在安全隐患,22#、24#弃渣场未拦挡先堆弃;

3.场内道路未建立排水系统,上边坡未开展复绿工程;

4.道路边坡出现多个流挂体;

5.水保监测季报未对弃渣场使用情况及落实水保措施进行描述和评价。

(二)整改意见及建议

1.尽快完善XD3、S3吊装平台的排水系统,并在末端设立消能措施,填方区域坡脚处设置拦挡措施,及时做好植物绿化措施;

2.完善16#、18#弃渣场截、排水系统,22#、24#弃渣场建设拦挡措施,并建立截、排水措施;

3.及时对场内道路建立排水系统,穿路管未端设立消能措施,上边坡开展复绿工程;

4.在流挂体范围内设立多级拦挡措施,建立排水系统,开展复绿工程;

5.监测单位加强学习,认真按相关技术规范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请你公司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针对上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水利局。****水利局于2025年12月30日前对工程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形成整改情况报告报我局防御水保科。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我局将按照《****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有关规定,进行信用惩戒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李斌电话:****576

电子邮箱:glssbz@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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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8日


监管发现问题及责任追究清单

项目名称:****风电场二期工程

序号

具体问题

问题性质

责任对象

拟采取的责任追究方式

1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拦挡、排水、植草)落实不及时、不到位

一般

施工单位

责令整改

2

施工中乱倒乱弃或顺坡溜渣(4处以下)

一般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责令整改

3

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总结报告的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

一般

监测单位

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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