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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21MA3PPXY67B | 建设单位法人:丁壮 |
| 周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经济开发区(104 国道以西逯家楼村南) |
| 高性能胶轮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104 国道以西逯家楼村南) |
| 经度:117.06991 纬度: 35.8827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25 |
| **环境审报告表〔2023〕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21MA3PPXY67B001W |
| 2025-04-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21MA3PPXY67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921MA3PPXY67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03MA3M1UU945 | 竣工时间:2025-04-15 |
| 2025-04-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30 |
| 2025-07-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高性能胶轮项目为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高性能胶轮项目为扩建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单轨吊驱动轮、机械设备滚轮、包胶辊、叉车轮、减震器等相关胶轮各10000个,总计50000个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单轨吊驱动轮10000个、机械设备滚轮1000个 |
|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仅对一期工程进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搅拌→浇注→熟化→脱模、清理→检验→清理 | 实际建设情况:搅拌→浇注→熟化→脱模、清理→检验→清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抽真空、浇注、熟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危废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 落实无组织控制措施。未被收集的废气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砂设置独立密闭房间,喷砂废气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强化收集措施,加强人员管理,提高收集效率。 2.废水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人员内部调动,不新增用水量,不新增生活污水量。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对原料库、危废暂存间、生产区域等区域做重点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噪声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对喷砂机、风机、原料混合系统等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4.固废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下脚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滤芯、除尘器收尘、废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清洗剂属于危险废物,要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在厂内的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并须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划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1]48号)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抽真空、浇注、熟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危废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 落实无组织控制措施。未被收集的废气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砂设置独立密闭房间,喷砂废气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强化收集措施,加强人员管理,提高收集效率。 2.废水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人员内部调动,不新增用水量,不新增生活污水量。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对原料库、危废暂存间、生产区域等区域做重点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噪声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对喷砂机、风机、原料混合系统等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4.固废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下脚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滤芯、除尘器收尘、废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清洗剂属于危险废物,要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在厂内的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并须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划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1]48号)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本项目建成后,新增VOCs排放量为0.02t/a。 2.报告表界定的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 100m。 3.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并定期演练,****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加强设备管理与管线维护,确保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1.当项目满负荷运转时,VOCs年排放总量为0.015t/a,满足总量确认书控制指标要求。 2.报告表界定的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 100m。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3.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370921-2025-039-L。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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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 | 化粪池 |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进行监测 |
| 1 | 二级活性炭装置;滤芯除尘器 | 有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标准;有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标准。 VOCs厂界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厂区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浓度控制限值 | 二级活性炭装置;滤芯除尘器 | (1)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一期项目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290~0.42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浓度控制限值(1.0mg/m3);VOCs排放浓度为0.64~1.01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2.0mg/m3);臭气浓度为<10~14(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20)。厂区VOCs浓度为1.32~1.4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要求(6mg/m3)。 (2)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P4排气筒有组织排放VOCs速率为7.09×10-3~8.09×10-3kg/h,排放浓度为1.32~1.55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标准(60kg/h;3.0mg/m3);经计算,废气处理设施去除效率为90.74%~91.65%,满足环评报告要求(90%)。有组织排放臭气浓度416~549(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标准(2000)。 |
| 1 |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对喷砂机、风机、原料混合系统等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对喷砂机、风机、原料混合系统等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一期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为54.6~59.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要求(昼间≤65dB(A))。 |
| 1 | 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对原料库、危废暂存间、生产区域等区域做重点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对原料库、危废暂存间、生产区域等区域做重点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 1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下脚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滤芯、除尘器收尘、废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清洗剂属于危险废物,要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在厂内的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并须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划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1]48号)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下脚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滤芯、除尘器收尘、废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清洗剂属于危险废物,要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在厂内的贮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并须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划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1]48号)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1 | 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并定期演练,****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加强设备管理与管线维护,确保环境安全。 | 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370921-2025-039-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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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