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春江**置小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后调整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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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春江**置小区建设工程位于富春江镇,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拆**置用地)。原方案于 2024年3月4日批复。在方案批复后,进行施工图图纸审查阶段,为避免项目存在消防验收隐患、****停车场地面积,对项目户型进行调整及增加地下室面积。同时,为符合方案调整后的外立面整体效果,对局部外立面设计进行了调整。现申请批后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非机动车坡道调整:因8#楼,10#楼地下夹层下的人防区域净高过低,故取消地下夹层,相应取消8#楼汽车坡道、10#楼非机动车坡道;同时,因非机动车坡道过短,或者坡道出入口位置与单元入口冲突,4#楼、5#楼、6#楼、9#楼机动车坡道位置调整; 二、地面非机动车位取消:因地面停车需要增加车棚,影响小区整体布局,所以取消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 三、单体楼栋调整:根据消防排烟要求,1#楼,2#楼,3#楼、4#、6#、7#、8#楼、11#楼北侧内凹廊由“凸”字型改为“丨”字型; 四、S3#楼: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增加门卫室,构筑物改为建筑物; 五、外立面调整:1#楼、2#楼、3#楼、5#楼、9#楼设备平台栏杆款式由竖向改为横向;同时,11#楼为优化立面设计,北侧立面内天井端部,增加2个构造柱,原先设备平台的栏杆到构造柱截止,分成2个平台。 六、地下车库调整:无障碍车位数量调整,由9辆调整为8辆;充电桩车位数量调整,由146辆调整为41辆(按100%的比例预留充电桩设置条件) 七、经济技术指标更新:调整后仍满足土地出让合同要求。(详见总平面图) 项目具体位置如图所示,现将该项目涉及的主要图纸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9月9日前通过来电、书面意见、邮箱等方式反馈至******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一、公示时间: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8日 二、公示地点:建设现场、******局橱窗、富****委员会、****人民政府一楼、**政府网阳光规划专栏。 三、建设单位:**** 四、设计单位:****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联系电话:0571-****8701 六、联系地址:****人民政府 七、电子信箱:****@163.com 八、邮政编码:3115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