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7部门《关于开展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第十个“中华慈善日”、全省第五个“**慈善周”宣传,弘扬慈善文化,提升社会公众慈善意识,我局决定招募第三方实施**市“中华慈善日、**慈善周”主题活动宣传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兹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前来报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
**市“中华慈善日、**慈善周”主题活动宣传项目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开展“中华慈善日、**慈善周”主题活动宣传,具体包括:
(一)邀****市委****党校学员开展《慈善法》宣传;
(二)结合“久久公益节”,开展“中华慈善日、**慈善周”及慈善文化“五进”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宣传;
(三)结合慈善文化“五进”开展不少于三次活动宣传;
以上活动结项时需提供结项报告、活动现场照片及其他相关佐证资料。
三、项目服务期限
2025年9月3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方法技能,具备较高策划组织、培训宣传、课题调研等复合能力的专业团队;
(三)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最近五年无受监管机构、****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报价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本项目以包干总价(包含开具符合采购方要求的发票应缴纳的全部税费、相关工作人员费用、各项活动支出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实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形式报价,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一个确定的金额。
六、报价需提交的资料
(一)项目总报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单位有效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工作人员证明材料;
(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承接过类似项目的,提供合同复印件;有评估等级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提供的视为无此情况。
(六)对应此项目的服务内容、要求和服务期限等,制定的项目服务方案(在方案中写明项目服务团队情况)。
(七)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七、报价资料报送方式
我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须密封(密封处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我局予以拒收。收件地址:****慈善事业促进科(**市**区碧波路2号303室),联系人及电话:黄恳廷,0716-****123。
八、报送时间
报价人需在2025年9月3日下午17:00前将报价材料送达至指定地址,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