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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名城11栋A单元全体业主:
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厅关于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建房发〔2014〕445号)《****建设局关于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雅住建发〔2024〕90号)的相关规定,****社区居委会代业主提出申请,蒙阳街道、****管理局、**社区、业主代表现场核查确认,该使用申请符合《**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建设局依法予以备案,现公示如下。
一、工程内容:四季名城11栋A单元电梯更换钢丝绳
二、本次使用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四季名城11栋A单元全体业主。
三、申请使用金额约1.47万元(约壹万肆仟柒佰元),最终以实际工程竣工结算为准。
应急公示期为3天,2025年8月29日至8月3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0835-****210,地址:**市**区江边街245号)。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划拨资金。
**市****建设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