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审批、环境管理、环保工程设计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4号〕2018)等相关要求,现将“**江和乌江7+1污水处理项目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敬请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我们联系。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江和乌江7+1污水处理项目及配套管网工程
二、建设性质
**
三、建设单位
****
四、建设地点
**省**市镇**以古镇、罗坎镇、**镇、木卓镇、牛场镇、**乡、碗厂镇及杉树乡8个乡镇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包括以古镇、罗坎镇、**镇、木卓镇、牛场镇、**乡、碗厂镇及杉树乡的8****处理厂的**及配套管网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处理厂**处理规模近期为1.8万m3/d、远期为2.7万m3/d污水处理厂一座,厂区用地规模约4622平方米(远期),以及配套设施用房等;****处理厂**处理规模近期为0.6万m3/d、远期为0.9万m3/d污水处理厂一座,厂区用地规模约2496平方米(远期),以及配套设施用房等;****处理厂**处理规模近期为1.5万m3/d、远期为3.6万m3/d污水处理厂一座,厂区用地规模约5567.36平方米(远期),以及配套设施用房等;****处理厂**处理规模近期为1.0万m3/d、远期为2.0万m3/d污水处理厂一座,厂区用地规模约3738平方米(远期),以及配套设施用房等;****处理厂**处理规模近期为1.0万m3/d、远期为2.0万m3/d污水处理厂一座,厂区用地规模约3727平方米(远期),以及配套设施用房等;****处理厂**处理规模近期为0.8万m3/d、远期为1.6万m3/d污水处理厂一座,厂区用地规模约3200平方米(远期),以及配套设施用房等;****处理厂**处理规模近期为1.0万m3/d、远期为2.0万m3/d污水处理厂一座,厂区用地规模约3745平方米(远期),以及配套设施用房等。
除杉树乡采用“A3/O+MB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外,其余污水处理均采用“A2/O工艺+絮凝+沉淀+过滤+紫外消毒”处理工艺。收集的生****处理厂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各受纳河流。
六、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省******办事处****委员会**路139号。
联系人:严富继 联系电话:159****9496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区碧阳街道桂花苑2-3-202
联系人:罗荣 联系电话:183****9991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②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何种影响;③项目建设对区域内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④为减小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⑤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本网页附件获取公众意见表(单位和个人)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方式
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请将意见以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1、发至邮箱:****@139.com;
2、邮寄地址:**省**市**区碧阳街道桂花苑2号楼3单元202号(收件人:罗荣,电话183****9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