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8年(三年)印钞造币行业**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开标一览表进行调整。原内容为:标书代写
开标一览表标书代写
(请供应商分包注明项目编号,下同)
投标人: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 序号 |
投标产品 |
加权综合单价 (人民币,元,含税) |
税率 |
备注 |
| 1 |
15公斤标准银锭 |
注:本项目采用的加权综合单价系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权重设置(针对中****公司、****公司、****公司三家采购单位的报价权重分别为90%、5%、5%)对投标单价进行折算的专项指标,仅用于本项目评标阶段对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对比,中标后合同单价将按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单价执行。
| 投标人认为需声明的情况 |
调整后内容如下:
开标一览表标书代写
(请供应商分包注明项目编号,下同)
投标人: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 序号 |
投标产品 |
品牌 |
加权综合单价 (人民币,元,含税) |
税率 |
备注 |
| 1 |
15公斤标准银锭 |
注:本项目采用的加权综合单价系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权重设置(针对中****公司、****公司、****公司三家采购单位的报价权重分别为90%、5%、5%)对投标单价进行折算的专项指标,仅用于本项目评标阶段对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对比,中标后合同单价将按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单价执行。
| 投标人认为需声明的情况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9日
****政府采购项目,遵照执行《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财金〔2018〕9号),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领域相关程序。
名 称:****(中****公司、****公司、****公司)
地 址:**市西**西直门外大街143号凯旋大厦B座
联系方式:010-****7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西**成方街32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文件发放、开标前咨询):****5317; 李女士 (开、评标咨询) :****4516标书代写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10-****5317
****
2025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