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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政府 关于对高效机收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 示范基地项目设施农用地的 批复及备案的函 | |
| 发文字号:陆政函〔2025〕32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8日 |
********社:
你单位报来《**县高效机收糖料蔗生****基地项目设施农用地的请示》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3号)的有关规定,我镇组织****保障中心、****中心等部门进行了审核,****农业农村局****环境局备案,认为该设施农用地符合条件要求,同意你单位上报的《********社高效机收糖料蔗生****基地项目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中位于****村委刘屋村扫把岭处承包(租用)的3.0773亩农用地作为项目用地,并同意你单位在承包(租用)的农用地上建设生产设施用地3.0773亩,辅助设施用地0亩。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用地勘测定界图》实施进行项目建设,严格落实保护耕地措施,设施农用地上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
三、你单位要将项目材料及本批复文件报备**县自然**
****农业农村局,并配合上级部门加强经营行为和土地流
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以及审核同意后的跟踪监督。
四、涉及占用林地的必须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并按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
****政府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