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拟对 2025 年**县农产品产地冷链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招标项目:2025 年**县农产品产地冷链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三、资金来源:/
四、招标项目简介:
1、本项目共1个包;
2、采购预算:
本项目共1个包;总 预 算:****300.00 元 (其中分拣设备控制在 ****000 .00元,冷链设备****300.00元)
3、本项目包括内容:详见采购参数
4、 详细内容请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不得具有禁止投标情形;
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投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 8月 29 日至2025年 9 月 4 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时间)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售价:500.00元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5年 9月 18 日 10时00分00秒(**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市航天大道五段领地海月里10栋11楼
开标地点:**市航天大道五段领地海月里10栋11楼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九、本投标邀请在招标网(https:///)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市航天大道五段领地海月里10栋11楼)
联 系 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0834-****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