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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发〔2023〕12号)、《省财政厅 省乡村**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宗委 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 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1〕115号)和《****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锦府发〔2024〕3号)文件精神,按照《****办公厅关于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4〕26号)要求,经个人申请、村级审核、乡镇核查、县级审定,现将**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县外省内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第四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七天,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12345;****303。
公示期: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4日。
附件:**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县外省内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第四批)
附件:**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县外省内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第四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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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