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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镇《关于**县Y718、Y719、A-14地块建设项目征地拆**置补偿相关事宜的请示》(诏深政〔202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房屋(含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征迁补偿参照《****关于印发****至**铁路(**段)征地拆**置补偿方案的通知》(诏政综〔2023〕46号)执行。
二、关于1987 年以前建设房屋的认定标准问题,按照《关于漳汕高铁(**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24〕49号)进行认定。
三、安置房源可选三处,分别为**县霞洋佳苑小区、**县棚改安置小区、****广场商住房安置小区。
四、A-14地块涉及的无主****民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迁移。无主坟墓需现场迁移后确认座数,为确保无主坟墓的真实性及相关费用的结算,按相关程序公示后,由业主单位派员现场监督。
五、在征收实施过程中,你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政策、规范征收程序,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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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