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江****县白石乡鳌头段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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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链条全过程监管,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要求,2025年7月24日,****水利局,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的形式,对你单位建设的湘江****县白石乡鳌头段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湘江****县白石乡鳌头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市**县白石乡鳌头段,属于**建设类项目。项目综合治理河道长度6.81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岸总长11.32km,排水涵管21处,下河步级60座。项目主要由白石桥上游段护岸区、白石桥下游段护岸区、土方周转场、施工道路区及施工生产区组成,总占地面积5.92hm2,其中永久占地4.20hm2,临时占地1.72hm2;项目建设土石方开挖总量10.77万m3,填方总量9.12万m3,综合利用方总量1.65万m3,无借方及弃方,不设置取土场及弃渣场。项目总投资4508.70万元(土建投资3348.21万元),项目已于2023年8月开工建设,2024年7月建设完成。
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对主体工程区实施了部分表土剥离、截排水工程和护坡工程,已布设的水土保持措施在建设过程中起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2.未编报水土保持监测资料。
(二)整改意见及建议
1.尽快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2.尽快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请你单位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针对上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水利局。****水利局于2025年12月30日前对工程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形成整改情况报告报我局防御水保科。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我局将按照《****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有关规定,进行信用惩戒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李斌电话:****576
电子邮箱:glssbz@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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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5日
监管发现问题及责任追究清单
项目名称:湘江****县白石乡鳌头段防洪治理工程
| 序号 | 具体问题 | 问题性质 | 责任对象 | 拟采取的责任追究方式 |
| 1 | 未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 较重 | 生产建设单位 | 责令整改 |
| 2 | 未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 严重 | 生产建设单位 | 责令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