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9月5日上午10时****交易中心(**市**大道391号)二楼会议室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市郡都综合楼等4处国有资产租赁权,基本情况如下: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位置 |
数量 |
面积 |
起拍价 (万元/首年) |
租期 (年) |
竞买 保证金 |
竞买 佣金 |
| 1 |
原房改****广场 |
****办事处**大道龙翔小区03栋201铺 |
2 |
475.58 |
8.64 |
3 |
2.5 |
0.3 |
| ****办事处**大道赤马港路原房改办办公楼201铺 |
||||||||
| 2 |
**停车场门店 |
****停车场门店2-3层房屋 |
1 |
541.48 |
5.184 |
3 |
1.5 |
0.2 |
| 3 |
郡都综合楼 |
1、2层 |
2 |
3066.13 |
87.89 |
5 |
26 |
4.5 |
| 4 |
郡都综合楼 |
3层 |
1 |
782.43 |
19.41 |
5 |
5.8 |
1 |
备注:
1、以上标的分为4个标的依次进行拍卖,以首年租金为起拍价。
2、租赁面积若存在差异不影响最终成交价,以实际面积为准。
3、租期为5年的标的,从第4年开始每年递增3%;租期为3年标的每年租金均与首年租金一致,成交总金额分别为各标的租期租金总和。
4、竞买人若成功竞得标的租赁权,需向委托人缴纳首年租金及押金,具体以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拍卖佣金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由意向竞买人自行踏勘。
三、竞买人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竞买者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2日16****公司指定地点索取拍卖文件、缴纳标的相应的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方可参与竞买。
竞买保证金收款账户:
开户单位:******公司
开 户 行:工行**市**支行
账 号:320********60003318
行 号:102****00360
联系人:张先生027-****6776、158****7687
******公司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