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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服务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经纬仪水准仪综合检定平台等计量标准设备调试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内容、要求及预算
项目名称:经纬仪水准仪综合检定平台等计量标准设备调试项目
采购内容:经纬仪水准仪综合检定平台等计量标准设备调试技术服务
采购要求:原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调试技术服务
预算:人民币10000.00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中心质检站现有2台套经纬仪水准仪综合检定平台用于全站仪检定,业务量较大,为保证设备性能指标及检测数据相符率等要求,需要定期进行调试保养,调试保养服务必须由原设备制造商****提供。同时,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参会专家认为本项目符合《**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中第三条第(一)款第2项“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的规定,专家一致同意由原设备制造商****提供调试技术服务。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小**(****)中区70号
四、公示期限
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人)单位地址:**省**市**区黄**大街143-21号
联系人:杨阳
电话:024-****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