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安县光华铺风电场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意见的函

审批
广西-桂林-兴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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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意见的函

2025-08-15 1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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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链条全过程监管,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要求,2025年7月23日,****水利局,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的形式,对你公司建****风电场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风电场位于**市**县北部,涉及**镇、严关镇、**镇,属**建设类项目。项目规划总装机规模150MW,本阶段装机规模75MW,拟安装12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工程规模为中型;建设12台发电机组,12台箱式变压器;**220kV升压站一座;**场内道路20.87km、进站道路5.07km、弃渣场及表土堆放场施工便道3.52km、直埋电缆线路110.14km;设施工生产生活区1处,弃渣场17处,表土堆放场17处。项目总占地面积81.76hm2(817580m2),其中永久占地3.03hm2、临时占地78.73hm2;项目建设土石方挖方总量162.52万m3(含剥离表土15.16万m3),填方总量123.19万m3(含表土回覆15.16万m3),弃方39.33万m3运至17个弃渣场集中堆放。项目总投资80502.7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1809.71万元)。项目已于2024年4月开工,计划2025年12月完工。

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对主体工程区实施了部分表土剥离、截排水工程和护坡工程,对施工道路边坡实施了部分临时覆盖、播撒草籽等水土保持措施,已布设的水土保持措施在建设过程中起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指定区域外弃渣;

2.2#弃渣场有雨水冲沟、场内未设置排水和消能措施;

3.4#、5#、6#弃渣场拦挡、排水和消能措施不完善;

4.道路排水未端未设置沉砂措施,穿路排水管末端未设置消能措施;

5.道路上边坡局部喷播土有坍塌,植物覆盖率不高;

6.道路下边坡有部分流挂体还未开展治理。

(二)整改意见及建议

1.对在指定区域外弃渣的弃渣场,按水利部53号令进行整改;

2.对2#弃渣场增设拦挡措施,完善排水和消能措施,在渣体上游设置挡水埂;

3.完善4#、5#、6#弃渣场内的拦挡、排水和消能措施;

4.尽快完善道路排水系统,在排水沟适当位置增设沉砂池,穿路排水管末端设置消能措施;

5.尽快对道路上边坡绿植进行补植补种;

6.及时对道路下边坡流挂体进行治理。

请你公司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针对上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水利局。****水利局于2025年12月30日前对工程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形成整改情况报告报我局防御水保科。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我局将按照《****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有关规定,进行信用惩戒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李斌电话:****576

电子邮箱:glssbz@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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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5日


监管发现问题及责任追究清单

项目名称:****风电场

序号

具体问题

问题性质

责任对象

拟采取的责任追究方式

1

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弃渣的

严重

生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责令整改

2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拦挡、排水、植草)落实不及时、不到位

一般

施工单位

责令整改

3

施工中乱倒乱弃或顺坡溜渣(4处以下)

一般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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