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改投资字〔2025〕61号****关于**市**县**镇大塘村、同乐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5-08-29 17:45:00
****政府:
报来《****政府关于申请审批**市**县**镇大塘村、同乐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平镇政报〔2025〕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壮族****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桂发改**〔2025〕537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鑫****公司编制的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县**镇大塘村、同乐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 **县**镇大塘村、同乐村。
四、项目建设性质:**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1)从苏家厂经马六冲村至大塘村产业道路硬化工程:长度4500米,宽4.5米。(2)沿路靠山一侧建设排水沟工程:长度1500米,净高0.3米,净宽0.3米,底板0.2米。(3)同乐村饮用水基础设施工程:394户村民;沿路埋地主管管径250mm,长度4660米;支管管径32mm,长度26000米;设闸阀井30个,一户一表。主要建设内容:道路硬化、排水沟建设及农村饮用水基础设施工程相关附属设施工程。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七、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783.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5.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107.7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675.5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7.74万元。
八、务工组织与劳务报酬发放
项目采用“村委会+建筑公司+群众”务工组织模式建设,计划吸纳务工人数186人,项目计划发放劳务报酬 341.65万元,占投入以工代赈资金的50.58%。遵循“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原则,组织项目区农民特别是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困难群众人口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
九、项目设置公益性岗位1个,主要职责防汛抗旱防火、水利、村内水域、道路周边环境卫生等工作。****政府财政安排解决。
十、项目招标
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政府采购法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
十一、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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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