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枞阳奇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EPC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第1次澄清)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附件
项目审批信息
公告正文
【澄清公告】**奇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EPC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第1次澄清)
【澄清公告】**奇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EPC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奇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EPC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编号:****)”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人员配备最低要求)”,为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附录4要求配备项目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有拟派人员的证明材料,并注明至少2名常驻施工现场的成员(或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每个子项目常驻施工现场的成员不得少于2名,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 投标资格评审-序号 7 承诺书”,该项情况说明修改为:项目负责人现场到位率的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给定的格式提供。无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异地担任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业务的承诺。

3、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审中要求的“单个合同工程投资额不少于2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工程跟踪审计)业绩”,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综合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工程跟踪审计)业绩(即合同内容除市政道路工程外,还包含其他工程内容),则其中市政道路工程投资额应不少于2亿元,如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合同等)中无法体现市政道路工程投资额等评审要素的,应另附项目合同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予以明确说明,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已有合同甲方单位公章的除外),****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如业绩证明材料和合同甲方证明关于市政道路工程投资额等不一致的,以合同甲方证明为准。

4、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辑投标文件时,投标函“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 日历天的工期(施工项目填写工期)或服务期(服务项目填写总服务期)和招标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此处在制作软件中仅能填写数字,请填写“1095”。

本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未涉及修改的内容均以原招标文件为准。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

****

2025年8月29日

办理流程公开
全流程办理时长:0天0小时48分
当前环节办理时长:0天0小时47分
是否逾期:否
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人:****
办理状态:通过
提交节点:2025-08-29 16:54:00.0
提交用时:0天0小时2分
公管局业务部门审核
提交人:周翔宇
办理状态:通过
提交节点:2025-08-29 17:20:41.0
提交用时:0天0小时26分
分管领导审核
提交人:县公管局分管领导
办理状态:通过
提交节点:2025-08-29 17:23:55.0
提交用时:0天0小时4分
中心发布
提交人:****中心工程交易股工作人员
办理状态:同意
提交节点:2025-08-29 17:40:23.0
提交用时:0天0小时17分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