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29日 17:19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09月0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09月11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标书代写 |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 ||
| 预算金额 | ¥308.161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杜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拱辰北大街甲2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735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 附件: | |||
| 附件1 |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 ||
| 附件2 | 意向公开.png | ||
项目概况
2025年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9-11 09: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8.16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08.16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司法局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招录一****事务所为区县内各乡镇、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根据**区各乡镇、社区分布情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3个分包进行服务采购。
详细分包列表如下:
| 分包编号 |
服务区域 |
年度补助金额 即采购控制限价(元) |
|
| 乡镇街道 政府 |
社区村 总数 |
||
| 第一包 |
拱辰街道 |
52 |
229840 |
| 第二包 |
西潞街道 |
22 |
97240 |
| 第三包 |
良乡镇 |
18 |
79560 |
| 第四包 |
阎村镇 |
29 |
137020 |
| 新镇街道 |
2 |
||
| 第五包 |
长阳镇 |
88 |
388960 |
| 第六包 |
青**镇 |
34 |
150280 |
| 第七包 |
**街道 |
46 |
203320 |
| 第八包 |
窦店镇 |
44 |
194480 |
| 第九包 |
**店镇 |
29 |
128180 |
| 第十包 |
琉璃河镇 |
52 |
248040 |
| 第十一包 |
**镇 |
13 |
62010 |
| 第十二包 |
**镇 |
22 |
104940 |
| 第十三包 |
韩村河镇 |
28 |
133560 |
| 第十四包 |
佛子庄乡 |
18 |
93960 |
| 第十五包 |
长沟镇 |
19 |
99180 |
| 第十六包 |
大石窝镇 |
24 |
142080 |
| 第十七包 |
南窖乡 |
8 |
47360 |
| 第十八包 |
张坊镇 |
15 |
96300 |
| 第十九包 |
**山乡 |
9 |
57780 |
| 第二十包 |
霞云岭乡 |
15 |
103800 |
| 第二十一包 |
史家营乡 |
12 |
83040 |
| 第二十二包 |
十渡镇 |
21 |
145320 |
| 第二十三包 |
蒲洼乡 |
8 |
55360 |
| 合计 |
****610 |
采购内容:本项目****司法局2025年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司法局****事务所签订《采购合同》后,****事务所派遣****社区、村开展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公共管理和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法律问题(简称“顾讲询调训”)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每个律所最终中标分包不得超过三个分包,成交律所为签约的村、社区指派服务的律师应当在签约时不满70周岁、具备相应的身体条件,每个律师最多只能为5个社区、村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含试用期1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政府购买服务: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合格;
(2)依据财库【2016】125号,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时间起前三年内未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供应商不得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9-01至2025-09-05,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电子标服务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11 09:00(**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5-09-11 09:00(**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等相关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响应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2025]161号、意向公开时间:2025年05月08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接收地址:**市**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质疑接收联系方式:173****684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财政局****办公室提起投诉。质疑及投诉流程需符合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6.投标律所须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商务服务业”行业划定标准,确认投标律所自身所属的中小企业类型。
7.公告媒体: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 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请依照《****财政局 ****管理部****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拱辰北大街甲29号
联系方式:谢金辉,****7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
联系方式:杜娟,173****6846、132****6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娟
电 话: 173****6846、132****6579
项目概况
2025年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9-11 09: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8.16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08.16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司法局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招录一****事务所为区县内各乡镇、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根据**区各乡镇、社区分布情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3个分包进行服务采购。
详细分包列表如下:
| 分包编号 |
服务区域 |
年度补助金额 即采购控制限价(元) |
|
| 乡镇街道 政府 |
社区村 总数 |
||
| 第一包 |
拱辰街道 |
52 |
229840 |
| 第二包 |
西潞街道 |
22 |
97240 |
| 第三包 |
良乡镇 |
18 |
79560 |
| 第四包 |
阎村镇 |
29 |
137020 |
| 新镇街道 |
2 |
||
| 第五包 |
长阳镇 |
88 |
388960 |
| 第六包 |
青**镇 |
34 |
150280 |
| 第七包 |
**街道 |
46 |
203320 |
| 第八包 |
窦店镇 |
44 |
194480 |
| 第九包 |
**店镇 |
29 |
128180 |
| 第十包 |
琉璃河镇 |
52 |
248040 |
| 第十一包 |
**镇 |
13 |
62010 |
| 第十二包 |
**镇 |
22 |
104940 |
| 第十三包 |
韩村河镇 |
28 |
133560 |
| 第十四包 |
佛子庄乡 |
18 |
93960 |
| 第十五包 |
长沟镇 |
19 |
99180 |
| 第十六包 |
大石窝镇 |
24 |
142080 |
| 第十七包 |
南窖乡 |
8 |
47360 |
| 第十八包 |
张坊镇 |
15 |
96300 |
| 第十九包 |
**山乡 |
9 |
57780 |
| 第二十包 |
霞云岭乡 |
15 |
103800 |
| 第二十一包 |
史家营乡 |
12 |
83040 |
| 第二十二包 |
十渡镇 |
21 |
145320 |
| 第二十三包 |
蒲洼乡 |
8 |
55360 |
| 合计 |
****610 |
采购内容:本项目****司法局2025年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司法局****事务所签订《采购合同》后,****事务所派遣****社区、村开展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公共管理和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法律问题(简称“顾讲询调训”)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每个律所最终中标分包不得超过三个分包,成交律所为签约的村、社区指派服务的律师应当在签约时不满70周岁、具备相应的身体条件,每个律师最多只能为5个社区、村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含试用期1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政府购买服务: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合格;
(2)依据财库【2016】125号,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时间起前三年内未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供应商不得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9-01至2025-09-05,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11 09:00(**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5-09-11 09:00(**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等相关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响应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2025]161号、意向公开时间:2025年05月08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接收地址:**市**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质疑接收联系方式:173****684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财政局****办公室提起投诉。质疑及投诉流程需符合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6.投标律所须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商务服务业”行业划定标准,确认投标律所自身所属的中小企业类型。
7.公告媒体: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 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请依照《****财政局 ****管理部****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拱辰北大街甲29号
联系方式:谢金辉,****7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
联系方式:杜娟,173****6846、132****6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娟
电 话: 173****6846、132****6579
项目概况
2025年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9-11 09: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8.16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08.16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司法局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招录一****事务所为区县内各乡镇、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根据**区各乡镇、社区分布情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3个分包进行服务采购。
详细分包列表如下:
| 分包编号 |
服务区域 |
年度补助金额 即采购控制限价(元) |
|
| 乡镇街道 政府 |
社区村 总数 |
||
| 第一包 |
拱辰街道 |
52 |
229840 |
| 第二包 |
西潞街道 |
22 |
97240 |
| 第三包 |
良乡镇 |
18 |
79560 |
| 第四包 |
阎村镇 |
29 |
137020 |
| 新镇街道 |
2 |
||
| 第五包 |
长阳镇 |
88 |
388960 |
| 第六包 |
青**镇 |
34 |
150280 |
| 第七包 |
**街道 |
46 |
203320 |
| 第八包 |
窦店镇 |
44 |
194480 |
| 第九包 |
**店镇 |
29 |
128180 |
| 第十包 |
琉璃河镇 |
52 |
248040 |
| 第十一包 |
**镇 |
13 |
62010 |
| 第十二包 |
**镇 |
22 |
104940 |
| 第十三包 |
韩村河镇 |
28 |
133560 |
| 第十四包 |
佛子庄乡 |
18 |
93960 |
| 第十五包 |
长沟镇 |
19 |
99180 |
| 第十六包 |
大石窝镇 |
24 |
142080 |
| 第十七包 |
南窖乡 |
8 |
47360 |
| 第十八包 |
张坊镇 |
15 |
96300 |
| 第十九包 |
**山乡 |
9 |
57780 |
| 第二十包 |
霞云岭乡 |
15 |
103800 |
| 第二十一包 |
史家营乡 |
12 |
83040 |
| 第二十二包 |
十渡镇 |
21 |
145320 |
| 第二十三包 |
蒲洼乡 |
8 |
55360 |
| 合计 |
****610 |
采购内容:本项目****司法局2025年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司法局****事务所签订《采购合同》后,****事务所派遣****社区、村开展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公共管理和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法律问题(简称“顾讲询调训”)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每个律所最终中标分包不得超过三个分包,成交律所为签约的村、社区指派服务的律师应当在签约时不满70周岁、具备相应的身体条件,每个律师最多只能为5个社区、村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含试用期1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政府购买服务: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合格;
(2)依据财库【2016】125号,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时间起前三年内未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供应商不得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9-01至2025-09-05,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11 09:00(**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5-09-11 09:00(**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等相关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响应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2025]161号、意向公开时间:2025年05月08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接收地址:**市**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质疑接收联系方式:173****684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财政局****办公室提起投诉。质疑及投诉流程需符合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6.投标律所须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商务服务业”行业划定标准,确认投标律所自身所属的中小企业类型。
7.公告媒体: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 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请依照《****财政局 ****管理部****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拱辰北大街甲29号
联系方式:谢金辉,****7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
联系方式:杜娟,173****6846、132****6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娟
电 话: 173****6846、132****6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