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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成本监审(调查)服务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 采购项目名称 |
成本监审(调查)服务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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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预算金额 |
服务期间总费用不超过27万元 |
| 招标控制价 |
3万元/个/次 |
| 评审方式 |
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
| 行政区划 |
**省**市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8月29日 |
| 采购人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的情形; 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具有《****事务所执业证书》 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 标书发售方式 |
电子邮件 |
| 标书获取方式 |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9:00-17:30。 2、报名形式: (1)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简写+项目名称简写。 (2)报名时将报名材料以PDF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qq.com(报名资料递交以该邮箱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信息经审核且符合本项目报名要求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预留邮箱。 (4)若有澄清或更正通知,将在采购公告公布网站公告的同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介绍信中提供的邮箱或快递至供应商提供的联系地址,代理机构不作口头通知,因提供的邮箱地址、联系地址错误或未能及时知晓澄清或更正通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3、报名资格不得转让。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9:00-17:30。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9月8日10:00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9月8日10:00 |
| 投标及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市柏杨中路158号都市阳光二期4****医院对面)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 地址:******区**街道滨河路98号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833-****790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柏杨中路158号都市阳光二期4****医院对面)】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33-****4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