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信息化设施网络线租服务费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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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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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高速公路信息化设施网络线租服务费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评审日期:2025年08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1 高速公路信息化设施网络线租服务费(详见采购清单) **** **市高新区两相西路666号 572,400.00 评审价格:572400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高速公路信息化设施网络线租服务费项目 高速公路信息化设施网络线租服务费(详见采购清单) 合格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1年 合格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尹 航(组长)、封晓阳(业主评委)、吴超。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的支付方式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1,6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为****高速公路信息化设施网络线租服务费项目,高速支队在用链路****公司自2012年开始历经12年时间建设而成,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两家通信服务企业,均未建设有覆盖高速公路的数据链路,如建设专用链路则投入费用巨大、建设周期较长,不能满足现实需求。为了满足工作需要并保障原有业务使用的连续性,保障全市高速公路电警卡口和高速交警驻地办公网络正常运行,需继续租用现有网络链路。 为保证原服务的连续性、内容全面性和服务配套完整,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唯一供应商是****。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宛**建设东路161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86****7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宛**范蠡路与**大道交汇处璟都国际1号楼2单元20层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132****04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果
联系方式:132****0421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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