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兴荣弘禹水利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度净水剂(聚氯化铝(固体))集中采购(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5年度净水剂(聚氯化铝(固体))集中采购(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单价限价

保证金(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025年度净水剂(聚氯化铝(固体))集中采购(第二次)

2630元/吨

26000

1

工业

注:本次采购对产品的单价进行磋商采购。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涉水卫生许可证批件(响应产品涉水批件中产品规格或型号一栏必须有与本要求一致的明确内容);

3.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相关CMA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检测合格报告的检测内容须含有聚氯化铝(固体)并符合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具体详见第二篇 三、技术要求),检测合格报告出具时间须为2024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止)。

注:①制造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涉水卫生许可证批件复印件(扫描件)和检测报告(送检单位为制造商)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②经销商(代理商):供应商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制造商(营业执照、涉水卫生许可证批件和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扫描件)和检测报告(送检单位为制造商)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③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代理商)参加磋商,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制造商和经销商(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磋商,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

④供应商以上资质均须满足,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市公共**交易网(**区)”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5日。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五)磋商地点:******交易中心(见当日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公告)。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9月9日**时间14时00分。标书代写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时间14时30分。标书代写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9月9日**时间14时30分。

五、保证金

保证金的缴纳由供应商自行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以电子保函/保单形式交纳保证金

1.保函/保单交纳形式及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申请开具电子保函/保单,电子保函/保单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保单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保单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采购有效期。

若响应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保函无效。

2.以保函/保单形式担保的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元);

3.保函/保单有效性:

电子保函/保单的有效性以开标现场展示的保函/保单交纳情况的信息为准。

4.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保函。

方式二: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详见采购公告

****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2025年度净水剂(聚氯化铝(固体))集中采购(第二次)保证金”可简写。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市**区公共**交易平台(**市**区农村****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向除成交候选人以外的供应商直接退还保证金。

2.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市**区公共**交易平台(**市**区农村****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向成交候选人直接退还保证金。

**市**区公共**交易平台(**市**区农村****公司)咨询电话:023-****9822。

注:①供应商须带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和转账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开标现场。

②保证金以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市公共**交易网(**区)”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联系人:敬女士

电 话:023-****4253

地 址:**市**区昌州街道迎宾大道29号附88号9幢22-1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段女士

电 话:023-****8677 153****7498

地 址:**市**区昌州街道**路178号附25号

八、保证金信息

方式一:电子保函入口

方式二:保证金账号

银行名称:****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018********000****000042

银行账户名称:**市**区农村****公司

1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项目业主(采购人)要求发布的,**市公共**交易网(**区)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