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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
****政府批准,需将**市****社区经济联合社、**市****社区******社、**市****社区******社的6.2906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政府关于**市****社区经济联合社及其属下第一、******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第一批)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124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区**街水西(水西片)旧村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区中部,**萝平路,南至广惠高速西延线,西、北至下岭山。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市****社区经济联合社、**市****社区******社、**市****社区******社的集体土地6.2906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经**市****社区经济联合社、**市****社区******社、**市****社区******社成员(村民)大会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6.2906公顷****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并拟采取货币补偿和复建房回**置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五、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5〕124****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9月1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被征收土地用地界址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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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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