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机构):
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25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5﹞6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规范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效,决定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承担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
**县2025年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250人,其中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班1期50人、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班1期50人、青年群体创新创业专项赋能培训(电商班)1期50人、乡村建设治理人才培训班1期50人、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专题班)1期50人。培育经费86万元,补助资金按照专题班每人6000元、其他班每人2800元的标准测算。拟择优遴选3个培训机构,分别承担本年度培训任务(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班、粮油产能提升班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班、电商班和乡村建设治理人才培训班),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员遴选、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技术培训、学员安全管理、系统录入、后续跟踪服务、绩效评价、实践实训观摩和总结宣传推广等工作。
二、资质条件
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含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与培育主题相关的主营业务范围,且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具有与培育主题相关的完备教学设施设备,能满足培训需求;
4.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其中,与培训主题相关的专兼职授课教师不少于3人;
5.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完善的应急管理制度;
6.接受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培育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7.培训机构应能开具财政、税务部门申领的正规票据,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不得承担培育任务。
三、需提交报送材料
1.营业执照(单位登记证书)、学校办学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根据自身情况,形成全面、****学校(机构)简介(包括申请书、机构性质、师资队伍、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等)、课堂教学方案、资金使用计划等其他的相关佐证材料。
3.按照《**省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范(修订)》等文件要求,拟写**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及跟踪服务承诺书。
4.**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见附件)。
四、遴选程序
1.****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2.培训机构对照条件和班次分类自愿申报,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3.评审小组评分。
4.汇总评分情况,择优遴选培训机构。
5.****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遴选结果。
6.签订培训协议。
7.培训机构按培训规范和协议要求组织开展培训。
五、有关要求
1.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愿参加遴选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于2025年9月1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至****社会事****事务中心3楼30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培训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录不良信誉,三年内不得承担**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联系人:唐海燕 联系电话:0735-****248
附件:**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附件:**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
****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