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东北组团控规350182-18-A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新石壁河段)规划调整的公告

审批
福建-福州-长乐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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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东北组团控规350182-18-A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新石壁河段)规划调整的公告
2025-08-27 17:21



****党工委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25〕61号文件精神,****规划局负责,****规划院立即启动石壁河调整工作,将石壁河两侧公园绿地调整为防洪设施用地,****管委会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政府张帆区长在《关于**新区(**区)市政道路红线宽度调整方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批示精神,同步调整涉及道路。因两区融合,****规划局具体工作转由****规划局承担,现控规调整已按程序启动,于2025年8月21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东北组团,石壁路西侧,石壁支**侧,文鹤**侧。用地面积10.19公顷(约152.8亩)。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调整地块现状为城镇村道路用地、旱地、农村道路、沟渠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道路调整。将梅文路道路宽度由48米调整为45米,将文鹤路及石壁路道路宽度由40米调整为35米,将梅文支路及石壁支路道路宽度由22米调整为20米。

2.用地性质调整。

①结合周边批供地情况,将道路缩窄后新增用地18-A-54_1、18-A-56_1、18-A-64_1、19-A-01_1、19-A-02_1地块调整为公园绿地(G1/1401);将18-A-57_1调整为排水用地(U21/1302);将18-A-76地块调整为水工设施用地(U32/1311);其余新增用地并入周边地块。

②将18-A-54(部分)地块由二类工业用地(M2/100102)调整为公园绿地(G1/1401),并入18-A-54_1地块。

③将原控规18-A-59、60、61、62、70、71地块进行拆分,拆分后新石壁河两侧各5米范围的18-A-59_2、60_2、61_2、61_3、62_2、70_2、71_2地块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G1/1401)调整为水工设施用地(U32/1311) ,剩余18-A-59_1、60_1、61_1、62_1、70_1、71_1地块维持原规划用地性质。范围内的城市绿线和结构性绿地在保障功能不降低,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在梅文路两侧进行细化落位,保持绿地的系统性和连通性。

3、规划指标调整。18-A-57_1地块,排水用地(U21/1302),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12米,绿地率≥30%;18-A-59_2、60_2、61_2、61_3、62_2、70_2、71_2、76地块,水工设施用地(U32/1302),容积率≤0.05,建筑密度≤5%,建筑限高12米,绿地率≥30%。后续河道生态保护蓝线范围内应满足河道岸线及蓝线管理相关规定;建筑项目及建筑高度应同时符合机场净****安监局要求。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163.com;

2、传真****8550,请注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东北组团控规350182-18-A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新石壁河段)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中心文松路666号(****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东北组团控规350182-18-A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新石壁河段)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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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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