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征预告〔2025〕61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同大镇(台创园)施丰村秋丰三组、秋丰五组、****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同大镇(台创园)施丰村秋丰三组、秋丰五组、****小组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为建设**县和美乡村郭河片区路网提升项目—星夜路,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2为建设**县和美乡村郭河片区路网提升项目—白果东路**线,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均属于《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政府****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同大镇(台创园)、施丰村、秋丰三组、秋丰五组、****小组范围内,采用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政府、****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赵伟,联系方式:136****2919。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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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7日
下载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庐征预告〔2025〕61号)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