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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8-29
| 项目名称 | **省****(个体工商户)32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红****牧场村杏十一路与西部排水干渠。交叉口西侧1100米。杏十一**侧180米处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7000 |
| 建设单位 | ****(个体工商户) | 法定代表人 | 丛立锋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183****2381 |
| 项目投资(万元) | 120 | 环保投资(万元) | 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3-04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市红****牧场村杏十一路与西部排水干渠。交叉口西侧1100米。杏十一**侧180米处。建设规模;装机容量320千瓦。接入电压10千伏。光伏发电项目为余额上网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有环保措施;施工过程中尽可能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管理和高音。同时需要合理制定施工规划,避免在夜间及午休时间间使用强噪声施工机械。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禁鸣高音喇叭 | ||
| 承诺:****(个体工商户) 丛立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个体工商户), 丛立锋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