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郭巨石****处理厂一期工程中标候选变更公示
****受 ****委托,于2025年8月29日****交易中心****中心对小郭巨石****处理厂一期工程组织(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日历天) | 投标报价(元) |
| 1 | **** | 陆国中 | 365 | ****66608.00 |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龚 静 | 365 | ****13484.00 |
| 3 | ********公司 | 俞忠良 | 365 | ****93978.00 |
投标人业绩
| 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 **** | ****处理厂扩容提升(改造)绿色低碳项目 |
| ****集团有限公司 | ****处理厂二期工程-****处理厂工程 |
| ********公司 | **区王江泾工业污水处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评审纪要:
资格审查时,(1****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至指定账号,系统显示投标保证金未缴纳,经询标确认属实,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10.1第1条第(1)款第③项规定,****委员会评审,其投标文件被否决。(2****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2025年7月25日)后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10.1第1条第(1)款第⑤项规定,****委员会评审,其投标文件被否决。(3)****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处理厂”特征,经询标确认无法明确,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10.1第1条第(1)款第②项规定,****委员会评审,其投标文件被否决。(4****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处理厂”特征,经询标确认无法提供,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10.1第1条第(1)款第②项规定,****委员会评审,其投标文件被否决。(5****集团****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为“污水排放管道工程”,非“****处理厂工程”,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10.1第1条第(1)款第②项规定,****委员会评审,其投标文件被否决。(6)**省****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业绩为工业用水,非“****处理厂工程”,线上询标确认属实,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10.1第1条第(1)款第②项规定,****委员会评审,其投标文件被否决。(7)******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处理厂工程”特征,线上询标逾期未回复,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10.4第1条和10.1第1条第(1)款第②项规定,****委员会评审,其投标文件被否决。(8)中交****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处理厂工程”特征,线上询标逾期未回复,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10.4第1条和10.1第1条第(1)款第②项规定,****委员会评审,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异常报价的确定环节,鲁信天地人****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9111.00 元)高于招标控制价(1-5%)(****46251.3元),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三条第1款规定“异常报价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评审”,该投标单位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公示期限自:2025年8月30日至2025年9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市****建设局****管理科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 联系电话:0580-****956 联系人:陈丽娜
代理单位:**** 联系电话:0580-****033 联系人:余莹颖
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80-****000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
代理单位:****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