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遴选公告

审批
河北-衡水-阜城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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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6 0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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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遴选

公 告

为实施好我县2025年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对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公开遴选。请有意愿承担该项目的服务主体到****报名参评。

联系人:郭涛

电 话:0318-****325

报名日期: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日

2025年8月26日

附件: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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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遴选办法

****农业农村厅印发的《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供销**总社印发的《2025年******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冀供销〔2025〕8号)有关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遴选承担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1、遴选对象

遴选****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为我县小麦、玉米种植户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有一定规模、服务能******社******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等社会化服务主体。

2、遴选条件

(1)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且已经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没有注册登记,或者虽已办理登记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等服务主体不在范围内。

(2)拥有必要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具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人员、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能力。

(3)拥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

(4)能够接****管理部门的监管。

(5)实施主体******社******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社****联合社。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

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1日

2、申报资料

申请作业的社会化服务主体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服务主体基本情况,包括本服务主体自身的特色、亮点等。

②****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股东信息等资料。

③提供机具来源的证明资料。

④证明申报者服务能力的其他资料。

三、评审人员

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社会化服务主体,****小组****供销社党委会审定。

四、信息公示

县供销社确定的****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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