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焚烧炉设备清灰打焦服务项目比选人为****,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拟对本项目采用比选报价方式进行招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项目地点:**市荣****工业园区 ****。
2.2 比选内容:2025-2026年度焚烧炉停运后清灰打焦(含清灰打焦及炉膛检修所需脚手架搭设等)。
2.3 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暂定2次服务;第一年合同到期前甲方对乙方履约评价合格后,再签下一年合同。每次服务时间及工期:根据甲方停产检修计划安排清灰清焦,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焚烧炉停运后清灰打焦项目工期:3-5天/次。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鲜章)
3.2具有合法的劳务资质证书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3.5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参与,由投标人承诺没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并提供网站截图
3.6 2022年8月1日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焚烧炉清灰打焦劳务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资料复印件加盖参选人鲜章。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比选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比选人于2025年 08 月 29 日发出比选公告,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 08 月 29 日至2025年 09 月 02 日内,向****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采用电子文档发送至投标人,评选时间开始前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比选文件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次比选的比选文件售价为¥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9 月 05 日10时30分(**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市**区长江一路地产大厦二号楼19楼)。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本文中虽采用“招标”、“中标”、“投标”字眼,但仅为描述方便而使用上述词语,本次采购方式为比选,此方式为企业采购活动的方式,本项目按此方式进行采购。本次采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不受《中华人民**国投标招标法》的约束,同时,保留比选方不具理由在任何阶段取消本次比选的权利。
本次比选公告同在(http://www.****.cn/)上发布。
比选人:****
地址:**市荣****工业园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59****3613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长江一路地产大厦二号楼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3-****9952
2025年 0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