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陵园纪念设施修缮提升项目(二期)已具备条件,比选人为****,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比选方式择优确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陵园纪念设施修缮提升项目(二期)
2.2 建设地点:灵**
2.3 比选范围:****陵园纪念设施修缮提升项目(二期)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 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合格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到****(**省**市**区北二环东路168号水建大厦二楼)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4.2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8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2日,每天上午09:30-12:00,下午14:30-17:00(**时间)。
4.3比选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4日下午15:00。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为:****会议室(灵**北环路29号721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比选公告在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灵**北环路29号
联系人及电话:梁田 0311-****0108
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北二环东路168号水建大厦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王团团 0311-****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