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政企客户部2025年三季度引入物联网业务销售代理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标的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名称:****政企客户部2025年三季度引入物联网业务销售代理项目
1.2采购项目内容:本次招募物联网业务销售代理商,协议期签订3年,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1.3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
1.4服务地点:**省**市
1.5应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1.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1.7入围供应商数量:总得分100分,综合评分等于或高于70分即可入围。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或承诺)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4必须满足项:1、代理协议期内至少引入一家客户,首年拉动物联网收入不低于100万元。2、****公司资费体系和风控规范,代理期内维系好物联网业务的运营与售后。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应答。
三、获取询比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08月29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04日11时00分(**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在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发至邮箱****@qq.com获取采购文件。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5日14时00分,地点为:**省**市**区**西路53号综合楼10楼1002评标室,胡静,189****3390。应答文件可于应答截止时间前邮寄快递送达。标书代写
4.2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准时参加。(本项目不涉及唱价,可无需到现场参加)标书代写
4.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3.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应答文件至指定地点的应答人;
4.3.2 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仅在(www.****.cn)上发布,询比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询比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西路53号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南祖师庵7号
联系人:胡静、黄云、谢**
电 话:189****3390、187****8726
电子邮箱:****@qq.com
应答人认为本次公开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请署名。
举报及异议电话:138****1236
邮箱:****@139.com(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只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七、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www.****.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附加项
8.1 处罚规定
对于存在与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根据招投标法规定,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8.1.1取消其应答报名资格;如成交,取消成交资格;
8.1.2 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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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