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残****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预留部分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不分包,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联合体 □合同分包
□分包:
****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否
□是,****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⑴ 时间: 2025 年 08月 28 日至 2025 年09月03 日,每日上午 9:00至12:00 ,下午 12:00 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⑶ 方式: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银行备案资料),如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或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进行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⑷ 售价:人民币500 元/套(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⑴ 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2025 年 09 月 08 日 09 点 00 分(**时间)。标书代写
⑵ 地点:****(河****广场B座714)。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 □ 不收取 √收取 由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为按照中标金额依据招标代理费服务收费标准管理条例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100%收取。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不执行
□执行,执行方式: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
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和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李镇长 181****9289
名称:****
地址: 河****广场B座714
联系方式:张超 0313-****936
项目联系人: 张超
电话: 0313-****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