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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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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31**至**高速公路(杭淳开高速公路)**中环至浙赣界(**段)(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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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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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330000-04-01-67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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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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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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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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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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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县得阳大厦(保安路国控﹒得阳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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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市江****广场3号楼4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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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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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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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7****8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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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8****9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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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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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淳开高速公路**段项目配电设备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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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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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11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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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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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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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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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淳开高速公路**段项目配电设备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澄清公告(一) 一、招标人名称:**** 二、项目名称:杭淳开高速公路**段项目配电设备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三、项目编号:**** 四、更正说明: 1、按招标人要求更正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2909.4400万元,其中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41.1500万元(不可竞争费用,包干使用),施工图设计费最高限价69.0000万元,工程费最高限价2710.4200万元,工程保险费最高限价26.7700万元,预备费 62.1000万元(含税,不可竞争费用)”,更正为“最高投标限价2938.3300 万元,其中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69.0500万元(不可竞争费用,包干使用),施工图设计费最高限价69.0000万元,工程费最高限价2710.4200万元,工程保险费最高限价26.7700万元,预备费 63.09万元(含税,不可竞争费用)”;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合同专用条款“14.3.2.2工程费用”,增加“(3)其他费用(不含预备费)按工程费用付款周期及方式支付。 3、合同条款中提交的“暂列金额”即为“预备费”; 3、招标文件正文、版本号文件以本次发布为准; 4、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等其余条款不变。标书代写 **** **** 2025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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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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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共****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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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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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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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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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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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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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1 17: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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