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现有一批废旧电动自行车、自行车面向社会竞价处置,诚邀有资质的回收处置单位参与竞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1.标的物清单:约1200辆无主废旧两轮电动自行车、500辆自行车,具体数量以处置搬运时实际清点数为准。
2.车辆为废旧无主车辆,按现状处置,部分车辆可能存在损坏或零部件(电池)缺失,其品牌型号、使用年限、是否上牌等信息,均需竞价人自行现场查验。
3.我校不提供购置票据、钥匙等权属资料。成交人对标的物进行再利用的,所产生的相关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资格条件
1.竞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营业范围须包含“废旧物资回收”。
2.竞价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竞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
4.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报名
(一)报名材料
1.竞价报名函
2.法人代表授权函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报名提交
1.请各报名单位将上述材料按顺序密封装订成册,于2025年9月3日17:00前递交至****旗山校区东门保安室,逾期递交材料的不予接受。
2.不接受邮寄或电子邮件提交的材料,已报名的书面材料概不退回。
(三)报名审核
报名时间截止后,我校将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单位方可进入竞价程序。经审查,合格报名人或符合报名资格的单位不足两家的,本项目竞价程序终止。
四、竞价及处置程序
1.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合格竞价人对处置内容进行现场查勘。竞价人现场查勘后填写报价材料,当****学校。
2.我校现场对竞价人的报价材料进行统一启封,并选择总价报价最高的竞价人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人。若最高报价相同的,则所有竞价人再次报价,直至出现唯一的最高报价。
3.成交人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缴纳人民币伍仟元(¥5000.00)的履约保证金,逾期未交的,视为放弃成交结果。
4.成交人现场对废弃电动、自行车进行分类清点,****学校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按照竞价所报单价计算本项目处置结算总额。
5.成交人须在5****学校签订合同。
6.成交人将处置结算总额转账至我校指定账户后,方****学校。
7.若成交人在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或未按时支付全款,或未于规定时限内完成清运,成交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无未了事项后无息退回。
五、其他要求
1.成交人应服从我校治安和交通等管理,不得对相关场所的基础设施等造成破坏,相关场所应当日清理干净。若造成设施破****保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则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2.成交人清运过程须符合环保相关要求,不得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3.成交人自行承担现场查勘、清运过程产生的一切人身或财产损失及安全事件责任。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7210
****保卫处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