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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根据《****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及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经自查,认为本工程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现将本项目基本信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等向社会公开,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实验室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县遮岛镇南甸路77号
(4)建设性质:**
二、公示内容和时间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表(含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26日共20个工作日。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和建设,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建设单位名称:****
地址:**县遮岛镇南甸路77号
联系人:杨爱聪
联系电话:0692-****696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