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审批
安徽-池州-青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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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9-01

项目名称 **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乡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734.91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黄亮
联系人 王伟 联系电话 139****1243/133****9096
项目投资(万元) 12063 环保投资(万元) 12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主要覆盖**市**县蓉城镇、木镇镇、庙前镇、陵阳镇、**镇、丁桥镇、朱备镇、杨田镇、乔木乡、酉华镇、 杜村乡等11个乡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收集系统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其中,污水处理系统包括157 ****处理站,总处理规模合计为23270吨/日;污水收集管道34.91km;对现有11个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扬尘及运输扬尘: 施工现场洒水 降尘,控制运输车辆车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施工路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措施,对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砂石等,必须采用防尘网进行全覆盖,或进行喷淋保湿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现场应建设明沟或暗管排水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在车辆出口处设置沉淀池,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可循环用于冲洗或洒水降尘,严禁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设置专门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收集点,并进行分类存放。垃圾堆放点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三防”措施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在一定范围内将受到噪声的影响,建议施工单位对距离居民去较近敏感点设置移动声屏障,降低噪声影响。同时禁止夜间施工,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同时告知周围居民具体的施工时间和地点,****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噪声防护主要针对现场施工人员,为其配备耳罩作为个人防护用具,本工程施工期共配置耳罩,同时加强对噪声源控制,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本工程建成后对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保护水体水环境产生积极的良好作用,对周边环境无影响。综上可知,本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在施工期针对三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和环境保护,将可有效控制本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不会降低建设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因此认为,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是合理可行的。
承诺:**** 黄亮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黄亮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