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市2025年度自然**统一确权登记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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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然**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按照《**市自然**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威政字〔2020〕48 号)等要求,****规划局****政府****区管委)及有关部门同意,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青龙河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泊于水库、石家河3******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登记单元的预划分及范围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3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一)**青龙河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位于**区境内,以管理或保护审批范围界限为依据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若区域内存在管理或保护审批范围界线交叉或重叠时,以最大的管理或保护范围界线预划分登记单元。 ****水库:位于经区境内,以水库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三)石家河:流经**区、经区、**市、**区河段,河流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自然**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草地)、荒地、滩涂、海域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等自然**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四、其他事项 2020年8月26日,****政府印发《**市自然**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明确“成立**市自然**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市自然**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政府、开发区管委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自然**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重大意义,落实责任分工,保障工作经费,形成工作合力”。具体工作中,自然**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市2025年度自然**统一确权登****开发区)名单.doc **** 202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