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农办发〔2025〕4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培训机构3个,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确定的方式遴选培育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县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培训资质,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鼓励农广校、涉农院校等公益性机构和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充分参与承担培训工作。
2.具备培训必需的教学、实践、管理、设施设备和跟踪服务等基本条件,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上报、管理和建档工作。
3.熟悉农民培训特点,具有较强的农民培训组织招生能力和丰富的农民培训经验,证明材料齐全。
4.拥有与培训内容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基地和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培训的能力。具备培训档案管理能力,能完整记录培训过程并建立台账。
5.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6.****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接受项目监管和培育效果评价。
三、申报材料
1.培训机构书面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培训设施设备、实训基地情况、历年开展农民培训情况、保障措施等)。
2.**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
3.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培训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4.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和财务制度。
5.培训机构教学管理人员花名册、培训教师名单。
6.****基地证明材料(照片或租赁协议)。
四、遴选程序
1.县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原则、报送材料等。
2.自愿申报的培训机构,****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
3.县农业农村局接到培训机构申请后,组织****小组进行评审,并****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5年9月1日至9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方式:****农业农村局科技与人才股209办公室(地址:**路54号)。联系电话:****901 183****1006
附件:**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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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