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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南****中心学校:
报来《南****中心学校关于审批南****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中心学校的办学条件,该项目建设资金全部为中央资金,无需提级论证,同意项目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南****中心学校。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南****中心学校内。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拟维修原有食堂厨房,拆除原有食堂铁棚376.50平方米,在原址**1栋2层学生食堂,建筑面积670.6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及室外供配电工程、室外给排水等。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7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5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3.9万元,预备费5.1万元。
六、资金来源:2025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中央资金)。
七、接文后,请组织开展设计工作,并办理规划、土地、环保、水利、节能等相关前期手续。
八、项目业主必须通过在线平台实时填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其他前期手续信息,每月月底前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如不按时报送,将会把项目纳入异常名录。
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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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2025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