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编号:****
2025年S112津永线等普通省道养护工程2标段施工监理项目招标,于2025年8月29日进行封闭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单位名称、监理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投标报价等响应情况
| 排序 | 单位名称 | 资格条件 | 监理服务期限 | 质量要求 | 安全目标 | 投标报价(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 监理服务期645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2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在生产过程中无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死亡事故的发生。 | 47800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 监理服务期645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2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在生产过程中无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死亡事故的发生。 | 47100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市华盾****公司 | 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 监理服务期645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2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在生产过程中无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死亡事故的发生。 | 489000 |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姓名 | 本项目职务 | 个人业绩证明 | 相关证书编号 | |
| 职称证 | 资格证书编号 | |||
| 李登中 | 总监理工程师 | 1.2022年公路预防养护工程1标段施工监理 2.2023年G112京环线(京岚线-****界)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 高级工程师 B****10135 | 交通部监理工程师 JGJ****171 |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 姓名 | 本项目职务 | 个人业绩证明 | 相关证书编号 | |
| 职称证 | 资格证书编号 | |||
| 马宝员 | 总监理工程师 | 1.2023年S206塘港线等道路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 高级工程师 冀职改办【2007】206号 | 交通部监理工程师 JGJ****381 |
第三中标候选人:**市华盾****公司
| 姓名 | 本项目职务 | 个人业绩证明 | 相关证书编号 | |
| 职称证 | 资格证书编号 | |||
| 刘强 | 总监理工程师 | 1.2022年S315港中线(太沙**延-长深高速跨线桥)修复养护工程 | 高级工程师 S029268 | 交通部监理工程师 JGJ****004 |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排序 | 单位名称 | 项目业绩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1.2023年G112京环线(京岚线-****界)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2.2022年G104京岚线(武静线-津霸线)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3.2022年G103京滨线(****界-大孟庄、南东线-**环线)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4.2023年G336津神线(津歧线-津淄线)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5.2023年G104京岚线修复养护工程1标段施工监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1.京津塘高速公**部新区段高架工程 2.2023年S206塘港线等道路修复养护工程 3.2022年S102津芦线(蓟**大桥-滨玉线)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4.2023年S125**大道(K17+000-迎宾大道)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5.2022年公路预防养护工程2标段施工监理 6.2022年G336津神线(团王线-团静路、京岚线-****界)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市华盾****公司 | 1.2022年S315港中线(太沙**延-长深高速跨线桥)修复养护工程 2.2022年S114外环复线(**路-**埠立交)修复养护工程 3.2022年S102津芦线(****界-津榆复线)修复养护工程 |
四、评标及被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招标人随机抽取4名专家和1名招标人代表组成为5****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在整个评审过程未发现实质性问题,均通过评审。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果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存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上述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联系人:刘娜、乔子函、贾敬涛电话:022-****0516
现将该项目的评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 日至2025年9月3日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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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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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