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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镇干河村 ****基地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县**港镇干河村,四至****基地,南至农田,****基地,北至道路,总面积399平方米(合0.599亩)。
调查地块内建设项目为**港镇干河村 ****基地建设项目,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确定用地分类为居住用地(07****基地(070302)。
我单位(**仁宇****公司)于2025年6月受****委托,开展**港镇干河村 ****基地建设项目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进行了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访谈调查工作。
1、第一阶段调查
经第一阶段调查得知,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为农田。地块内历史上不存在工业生产活动。因此调查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
历史影像图等资料表明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上存在1****养殖场产生的三废均有相应的处置措施,历史上未发生过污染物泄漏和非法排放情况,也不存在因环境污染导致的投诉事件,因此调查地块周边无潜在污染源。
2、第一阶段调查工作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现场踏勘、历史资料收集、人员访谈进行分析,该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3、相关建议
(1)地块开发建设过程中,应采取封闭管理措施,避免外来不确定性污染物进入地块。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妥善存放并及时清运,避免带来二次污染。
(2)地块开发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地块外土壤的使用,若采用外来土壤,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外来土壤进行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地块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应避免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与地块内地下水的直接接触,加强地下水的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