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9436
通讯地址:**县**街道**路16号
邮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丙类仓库项目 | **省**市**县洋口镇黄海四路2号****厂区内 | **** | ******公司 | ****是由**泰禾、**诺****公司合资在**洋口****基地,系中外合资企业,位于******工业园**,是目前国内专业从事农药产品生产、研发和经营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依****公司发展的需要,企业拟新增投资200万元,**284.41m2丙类仓库十五(固光仓库),为嘧菌酯原药项目主体工程的原料贮存仓库;主体工程《年产5000吨嘧菌酯原药及副产醋酸甲酯5109吨、醋酸2664吨、甲醇2375吨、氯化钠4363吨、甲酸钠899吨、十二水磷酸三钠985吨技改项目》于 2023 年3月 16 日取得环评批复(通行审批〔2023〕62号)(以下简称“原环评”),主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采用固光法生产二氯嘧啶生产线,固体光气作为中间体二氯嘧啶的氯化试剂,生产线位于二氯嘧啶车间,嘧菌酯原药及二氯嘧啶产品产能及方案不变。拟建项目于2024年12月3日****人民政府备案。 | (1)废气 固体光气常温下贮存无废气产生,内类仓库十五密闭,日吊通风揳气及应急经二级碱洗塔处理后通过 25 米高 DA024 排气简排放。 (2)废水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固光仓库碱洗废水,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公司。全厂废水排放执行《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24****处理厂协议标准。 (3)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吸收塔及风机,通过减振基座、隔声罩措施,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污水处理站新增污泥、固光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丙类仓库十五属于重点防渗区,根据相关防腐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不良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在项目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和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事故发生概率较小,项目生产环境风险属可防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