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毛卜沟萤石矿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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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毛卜沟萤石矿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赤公矿交告〔2025〕5号)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厅、****政府批准,****委托****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自治区**毛卜沟萤石矿普查探矿权”。

项目编号:****。

一、出让探矿权基本信息

(一)出让区块名称:**自治区**毛卜沟萤石矿普查;

(二)出让区块地理位置:**市**;

(三)勘查矿种:萤石(普通);

(四)勘查工作程度:普查(草根阶段);

(五)勘查投入要求:矿业权人按照经批准的勘查实施方案进行勘查作业;

(六)首次出让期限:5年;

(七)出让区块面积:4.1248平方公里(坐标见附件1);

(八)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3万元(大写:壹拾叁万元整)。

二、出让人、交易平台基本信息

(一)出让人:****

地址:**自治区**市**区玉龙大街140号

(二)交易平台:****

地址:**自治区**市**区**路、王府大街****设计院C座

技术咨询电话:156****9286

网址:**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cfsggzyjyw/index.html)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竞买人需具备与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二)依法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录”。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以上竞买人资格条件,如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

四、出让公告时间、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5年9月2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9日9时00分止。

2.报名时间:2025年9月2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9日9时00分止。

3.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9月2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9日9时00分止。

4.网上挂牌期:2025年10月9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22日9时00分止。

5.网上询问期:网上挂牌期截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进行挂牌报价的,进入网上询问期。网上询问期为3分钟。

6.限时竞价期:网上询问期截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限时竞价,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环节。

(二)报名方式

意向竞买人登录**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首页”——“交易流程”。如在操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平台联系,技术服务联系电话:156****9286 。

(三)资格审查

本次探矿权出让采用资格后审形式,以线上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限时竞价结束后,**自治区****在线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0月23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28日9时00分止。资格审查结束后预竞得人可登录**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自治区**县新林镇七一村外围萤石矿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文件》(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材料及要求

1.预竞得人需要上传的资格审查材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见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3)竞买声明(见附件4);

(4)竞买申请书(在网上自行下载);

(5)本公告第三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三)、(四)、(五)条相关网站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6)保证金缴纳凭证。

2.资格审查材料提交要求:

(1)预竞得人登录**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按要求上传清晰的资格材料电子版文件,所有资格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彩色扫描,以PDF格式上传。

(2)预竞得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取消其竞买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3)预竞得人合理安排上传资格审查材料事宜,并考虑补充完善材料、再次提交审核所需时间。因预竞得人原因造成未及时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导致无法取得成交资格的,由预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

五、CA数字证书的获取及绑定电子标服务

(一)获取方式

竞买人持****平台及各执行机构申请的CA数字证书且在互通名录内,均可参与本次探矿权交易活动。完成互通的CA数字证书目录见《完成互通CA数字证书一览表》(见附件5)。

1.CA数字证书办理方法及办理时间请咨询对应CA数字认证机构。

2.已办理CA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二)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及系统绑定

1.在计算机上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IE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入交易系统首页(IE浏览器版本为IE11);

2.点击左上角“请登录”按钮,进入登录页面点击 “互认平台认证登录”,在认证平台左侧点击“驱动下载”按钮,下载并安装驱动程序(在安装驱动时按照提示关闭IE浏览器);

3.驱动安装完成后在交易系统登录页点击“互认平台认证登录”,页面自动跳转至**公共**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互认系统,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进入互认系统,点击右上角“绑定/登录”按钮,在弹出窗口中点击“企业绑定”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点击 “读取证书”按钮,页面显示CA证书信息后填写企业相关信息点击“确认申请”按钮完成绑定。

4.交易系统网址:

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三)竞买人在交易系统实施的所有行为,均由交易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竞买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四)竞买人如果连续十次输错密码,交易系统将会自动锁定该申请人的CA数字证书权限,申请人如果需要解锁,需联系CA数字证书发放机构,提供相关证明解除锁定。

(五)竞买人应当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或密码泄漏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人在参与网上公开交易活动前,应当及时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若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堵塞和系统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网上报价、限时竞价的,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出让方式、挂牌时间地点及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10月9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22日9时00分止。

竞买人登录**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竞价。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本次探矿权出让方式为无底价挂牌,采取增价报价方式,同一竞买人可连续或多次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出让公告期结束后进入挂牌报价期,期间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的,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挂牌报价的,系统自动进入三分钟倒计时,竞买人确认后进入限时竞价期,竞买人在限时竞价期内进行报价。倒计时结束时无竞买人出价的,产生最高竞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竞买人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七、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一)此次探矿权挂牌出让的竞买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应于2025年10 月9日9时00分前从竞买人单位账户转到指定账户,否则无竞买资格。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1.开户行:中国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2.开户行:****银行****公司**长青金帝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3.开户行:****银行****公司**玉龙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4.开户行:****银行****公司**王府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三)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竞得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按相关规定办理竞买保证金的退还手续。退还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成交确认及结果公示

(一)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预竞得人。预竞得人在资料审查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与交易平台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二)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自然**部网站、******厅网站、**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站、**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网站公式,公示期10个工作日。

九、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竞得人应在公示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
十、出让收益缴纳
《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按照《****财政厅 自然**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内财综规〔2024〕12号)等相关规定,一次性缴纳本次探矿权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萤石(普通)为目录内矿种,符合按出让收益率方式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出让收益率为2.4%,矿山在开采时,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的部分,由矿业权人向税务部门据实申报缴纳上一年度采矿权出让收益,缴款时间最迟不晚于次年2月底。变更(含增列)矿种按相关文件要求处置矿业权出让收益。

十一、探矿权登记办理

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到******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

十二、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矿产**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建议竞买人自行踏勘,了解出让范围内的高铁、村庄、道路、水体、地下管线、地表附着物等对勘查开采的影响,并做好相关风险评估。

(三)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按规定进行续期,每次续期时间为5年,续期最多不超过3次。申请续期登记时,按规定应扣减相应面积,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竞得人缩小勘查范围的,应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出让探矿权的范围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范围为准。竞得人应对勘查区域内的矿产**按要求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竞得人在持有探矿权期间,应当避免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城镇开发边界、林地、草地、水库、河道、军事设施、通讯光缆、文物等相关规定,做好避让及保护措施,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

勘查工作应严格落实《自然**部 ****草原局关于在新一轮找矿突矿战略行动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2号)等要求,勘查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和用途使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利用状态。

勘查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节约用地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耕地、林地、草原手续。采用对林地和森林破坏小的探矿方式,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林地,尽可能减少对林木的采伐。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

(五)按照《公路法》第四十七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为公路留设自公路用地范围外缘起两侧向外各不少于100米(水平距离)的安全距离,在此范围内垂直方向不得进行采矿、采石、取土、爆破等危及公路及公**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确保公路安全稳固及升级改造具备足够空间。若后期涉及出让矿业权范围内道路升级改造,需要矿业权人出具的相关手续,由矿业权人无条件办理并无偿避让,因避让公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若探矿过程中涉及占用林地草原,请依法依规办理林草征占用手续。如需占用基本草原,需先落实基本草原占补平衡,再申请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

竞得人在进行勘查时,要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地下文物存在未知性,竞得人在开工建设前,需按程序依法依规办理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手续,在勘查过程中发现文物遗迹,立即上报文物主管部门。

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

(六)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七)竞买人自行承担交易、政策、不可抗力产生的保证金经济风险。

十三、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对出让的探矿权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提出(联系方式见“十五”项)。

十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部网站、******厅网站、**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站、**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三)本次挂牌只接受竞买人在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四)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五)如交易过程中系统网络有异常情况发生,按照《应急处置办法》执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探矿权出让活动应中止:

1.**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交易中心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出让的探矿权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4.竞得人有矿产**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矿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不可抗力应当中止探矿权交易的其他情形。

(七)违约及违约责任

1.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

(3)隐瞒事实,恶意串通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在公示期间有举报且经调查核实属违法违规行为的;

(5)在竞买活动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其他违反出让公告、双方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6)经按竞价规则竞价确定的最高报价人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

(7)被确定为竞得人后,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8)被确定为竞得人后,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

(9)被确定为竞得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后,逾期60日未付清约定的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的,****机关要求,缴清滞纳金及欠缴出让收益金额的除外;

(10)向主管部门或矿业权交易机构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11)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2.对有上述第1款违约行为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在******厅网站、**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站、**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网站发布。

(2)按照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

(3)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得人逾期60日未付清约定的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的,合同自动解除。

十五、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

地址:**自治区**市**区玉龙大街140号

联系人:苏海洋

联系电话:0476-****926

(二)交易平台:****

地址:**自治区**市**区**路、王府大街****设计院C座

联系人:闫肃

联系电话:0476-****823

网址:**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cfsggzyjyw/index.html)

十六、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部门:****

投诉电话:0476-****926

十七、附件

1.出让区块基本情况表

2.**自治区**县新林镇七一村外围萤石矿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文件

3.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4.竞买声明

5.完成互通CA数字证书一览表

****

2025年9月1日


附件1

**自治区**毛卜沟萤石矿普查
出让区块坐标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经纬度坐标

1.118°55′48.996″42°55′46.000″

2.118°57′02.000″42°55′46.000″

3.118°57′02.000″42°54′16.000″

4.118°56′02.905″42°54′16.000″

5.118°56′03.165″42°55′01.000″

6.118°55′51.000″42°55′01.000″


附件2

**自治区**毛卜沟萤石矿普查

探矿权挂牌出让文件

项目编号:

赤公矿交告〔2025〕5号

项目名称:

**自治区**毛卜沟萤石矿普查

出让人:

****

交易平台:

****

2025年9月1日

第一章竞买须知

一、关于出让文件

(一)出让文件的解释、澄清

1.竞买人获取出让文件后,应认真阅读出让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有疑问,于出让公告截止时间15个工作日前,书面告知交易平台,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行承担。竞买人未按要求办理有关事项,其风险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2.竞买人若对出让的探矿权有疑问,应于出让公告截止时间15个工作日前,书面告知****。标书代写

3.根据竞买人的疑问,交易平台及****做出澄清,于出让公告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予以答复。

(二)出让文件的修改、补充

1.交易平台根据出让人要求对出让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交易平台将于出让公告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将修改补充内容以公告形式在自然**部网站、******厅网站、**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站、**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网站发布。

2.出让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一旦公告,将作为出让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出让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三)出让文件变更的通知

本次出让有关信息如果发生变动变更,将在发布公告的相同网站及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发布,竞买人需密切关注。竞买人未能及时接收、知悉出让文件变动变更信息,或未按照信息变更后的要求办理有关事项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二、关于出让合同签订

挂牌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应在公示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成交确认书到****办理《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事宜。

三、关于探矿权登记

竞得人按《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并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探矿权登记。

四、违约及违约责任

(一)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

3.隐瞒事实,恶意串通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在公示期间有举报且经调查核实属违法违规行为的;

5.在竞买活动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其他违反出让公告、双方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6.经按竞价规则竞价确定的最高报价人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或经资格审核不符合竞买资质条件和要求的;

7.被确定为竞得人后,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8.被确定为竞得人后,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

9.被确定为竞得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后,逾期60日未付清约定的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的,****机关要求,缴清滞纳金及欠缴出让收益金额的除外;

10.向主管部门或矿业权交易机构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11.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二)对有上述第(一)款违约行为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在******厅网站、**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站、**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网站发布。

2.按照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

3.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得人逾期60日未付清约定的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的,合同自动解除。

(三)****与竞买人或竞得人因网上交易产生纠纷的,交易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四)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发生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按签订的《探矿权出让合同》处理。

(五)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风险告知

(一)凡在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上以竞买人的CA数字证书和密码登陆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CA数字证书进行的所有活动负法律责任。

(二)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未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未及时出价等导致没有参加竞价活动的;

2.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3.网络竞价的时间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三)由于互联网存在不稳定因素,不排除竞价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风险,使用网络竞价系统的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竞价结果异常或其他异常情况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如果因竞买人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出让人、协办人、矿业权交易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表明认同和接受网络竞价的客观状态、竞价系统传导给客户端的标的图文信息、成交价等。
第二章 挂牌报价规则

一、依据

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凡参加挂牌报价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并对自己在挂牌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二、竞买原则

本次挂牌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挂牌原则和“价高者得”的竞买原则。

三、报价程序

(一)竞买人如确定参加竞买活动,须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报名并凭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

(二)竞买人如确定参加竞买活动,须登录**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首页”——“交易流程”。如在操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平台联系,技术服务联系电话:156****9286 。

(三)网上挂牌起始日后可按本次挂牌报价规则进行网上有效报价和限时竞价的有效报价。

(四)报价相同时,系统自动确认先提交价格者为报价人。

(五)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四、网上竞价规则

(一)以增价方式和规定的增价幅度报价。

(二)同一竞买人可连续或多次报价。

(三)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四)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增加至少一个加价幅度,否则为无效报价,系统不予接受。

(五)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实时公布。

(六)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无人报价的,网上挂牌不成交,系统自动终止该宗矿业权的网上挂牌活动。

(七)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该竞买人为预竞得人。

(八)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有2个或2个以上竞买人报价,交易系统进入3分钟询问期,若无竞买人继续竞价,则挂牌活动结束。报价最高者为预竞得人。

在挂牌竞价阶段内所有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限时竞价,未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买人不能参加限时竞价。

(九)竞买人确认参加限时竞价,在3分钟询问期结束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阶段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4分钟。4分钟倒计时截止无新的报价,则挂牌活动结束,系统即时关闭报价通道。报价最高者为预竞得人。

(十)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竞买人一经报价,表示对挂牌标的物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已经了解和全部接受,所形成的风险自愿全部承担。

五、发放《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预竞得人。预竞得人在资料审查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与交易平台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见出让文件附件1)。

六、出让结果公示

出让结果自《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公告的相同网站及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见出让文件附件2)。

在公示期内存有异议,应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提出(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联系人:苏海洋

通讯地址:**自治区**市**区玉龙大街140号 电话:0476-****926

七、CA数字证书的获取及绑定

(一)获取方式

竞买人持**自治区**市公共**交易平台及各执行机构申请的CA数字证书且在互通名录内,均可参与本次探矿权交易活动(完成互通的CA数字证书目录见《完成互通CA数字证书一览表》)。

1.CA数字证书办理方法及办理时间请咨询对应CA数字认证机构。

2.已办理CA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二)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及系统绑定

1.在计算机上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IE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入交易系统首页(IE浏览器版本为IE11);

2.点击左上角“请登录”按钮,进入登录页面点击 “互认平台认证登录”,在认证平台左侧点击“驱动下载”按钮,下载并安装驱动程序(在安装驱动时按照提示关闭IE浏览器);

3.驱动安装完成后在交易系统登录页点击“互认平台认证登录”,页面自动跳转至**公共**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互认系统,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进入互认系统,点击右上角“绑定/登录”按钮,在弹出窗口中点击“企业绑定”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点击 “读取证书”按钮,页面显示CA证书信息后填写企业相关信息点击“确认申请”按钮完成绑定。

4.交易系统网址:

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三)竞买人在交易系统实施的所有行为,均由交易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竞买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四)竞买人如果连续十次输错密码,交易系统将会自动锁定该申请人的CA数字证书权限,申请人如果需要解锁,需联系CA数字证书发放机构,提供相关证明解除锁定。

(五)竞买人应当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或密码泄漏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人在参与网上公开交易活动前,应当及时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若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堵塞和系统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网上报价、限时竞价的,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探矿权出让活动中止:

(一)**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二)**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交易中心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出让的探矿权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四)竞得人有矿产**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矿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不可抗力应当中止探矿权交易的其他情形。

探矿权交易行为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交易。


第三章 探矿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T+出让部门行政区划代码+年份+3位顺序码

(项目名称)

探 矿 权 出 让 合 同

甲方(出让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让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征收办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探矿权基本情况

(一)勘查项目名称:

(二)勘查矿种:

(三)地理位置(所在行政区域):

(四)面 积: 平方千米

(五)勘查区域坐标: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第二条 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第三条 探矿权的期限为五年。探矿权期限届满,可以续期,续期最多不超过三次,每次期限为五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矿业权出让收益

(一)一次性缴纳探矿权成交价部分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机关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缴纳。

(二)该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 %****机关申报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缴款时间等事项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按规定另行约定。

探矿权转为采矿权时如变更矿种,应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事宜。

第五条 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从违约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加收的违约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

第六条 乙方应按规定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要求。(仅用于勘查区域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

第七条 乙方自取得缴款凭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申请办理探矿权登记。

第八条 甲方对于乙方提交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探矿权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探矿权登记手续。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不应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者部分勘查区域另行向第三方出让探矿权或者采矿权,依据相关规定同一区域可以按照不同矿种分别设置探矿权、采矿权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 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应编制勘查方案,申请办理勘查许可。未取得勘查许可证,不得进行矿产**勘查作业。

第十条 乙方申请探矿权续期时,需按照相关规定核减勘查面积,勘查区域以探矿权登记为准,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乙方应当及时开展勘查工作,无正当理由未开展或者未实质性开展勘查工作的,探矿权期限届满时不予续期。

第十一条 乙方按规定可以转让探矿权,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依法随之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在持有探矿权期间,应当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综合勘查、绿色勘查、地质资料汇交、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用林用草用海、临时用地恢复、探矿权占用费缴纳、矿产**应急处置等相关义务。勘查活动结束后,应当履行清理、回填、封堵、植被恢复等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产**后,可以在探矿权期限内申请将其探矿权转为采矿权,且应符合保护性开采的有关要求(仅用于特定战略性矿产**),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形,探矿权暂时不能转为采矿权的,乙方可以申请办理探矿权保留。探矿权保留期间,探矿权期限中止计算。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60日未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的;

(二)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申请办理探矿权首次登记的;

(三)探矿权消灭的(探矿权转为采矿权的除外)。

合同解除后,甲方按规定处置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登记等相关事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矿业权被收回的,应当依法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规定执行。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后,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规定发生变化的,按变化后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有权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出让文件附件1
成交确认书

受托出让人:****

竞得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委托,****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在**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上对 (项目编号: )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与竞得人签订本成交确认书。

第一条 竞得人以人民币(大写) ( 元)竞得 。受托出让人和竞得人对该项目出让文件内容及全部挂牌出让程序无异议。

第二条 竞得人须在本《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

第三条 地质勘查工作具有不可预见的风险。经勘查未能探出可供开采的矿体,或因勘查区内**分布赋存情况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限制,不能转为采矿权或其它情况的,竞得人风险自担。

第四条 竞得人竞得的 ,位于 ,面积 ,出让期限 年。

拐点范围具体坐标: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一)竞得人拒绝签订本《成交确认书》;

(二)竞得人在本《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的20个工作日内未与****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

(三)在该项目的公示期间,经查实竞得人存在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第六条 竞得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需转为矿业权出让收益,由竞得人以书面形式向受托出让人提出转款申请。

第七条 本《成交确认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确认书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八条 本《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因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确认书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托出让人持壹份、竞得人持贰份。

****:(签章) 竞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年 月 日 时 分


出让文件附件2

探矿权出让结果公示

赤自然资示字〔 〕 号

________________普查探矿权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______普查探矿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规定,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名称及住所

竞得人:____

住所: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

二、成交时间和地点

成交时间:__年__月__日。

成交地点:**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

三、竞得的探矿权简要情况

探矿权名称:__

勘查矿种:__

面积:__平方公里。

首次出让年限:__年。

矿业权出让收益率:根据《****财政厅 自然**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内财综规〔2024〕12号)规定,矿种__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__%。该矿在开采时需按约定的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地理位置:**自治区**市__。

四、成交价格及出让收益缴纳方式

成交价格:人民币__元(大写:__万元整)。

出让收益缴纳方式:按照《****财政厅 自然**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内财综规〔2024〕12号)等规定执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一次性征收;在矿山开采时,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五、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

按相关规定办理。

六、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如对本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出让人联系方式:0476-****926。

交易平台联系方式:0476-****823。

七、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自然**部网站、******厅网站、****网站、****网站及**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同时发布。

****

__年__月__日


附件3

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注册时间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主营范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竞买人需对资格条件中第(三)(四)(五)条作出承诺)

我公司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可靠,将承担信息不实产生的责任。

申请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4

竞买声明

我单位拟参与赤公矿交告〔2025〕 号公告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探矿权挂牌竞买,现将有关事宜声明如下:

一、自愿申请

我单位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本项目《出让公告》,对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内容清楚并愿意受其约束,对出让区块范围无异议,自愿接受相关约定。

二、交易风险认知

(一)作为竞买申请人已充分了解矿产**勘查具有较大投资风险性,经慎重决策,决定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二)作为竞买申请人知晓必须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登录后所有操作均为我单位操作或授权操作。

(三)知晓因参加竞买使用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并愿意自行承担。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将****机关报案。

(四)知晓公告中的其他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并承诺接受所有现状、瑕疵,自愿承担风险。

三、委托事宜

参加本次探矿权挂牌竞买相关手续办理将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亲自办理交易过程中相关事宜,无委托代理人。(选填)

参加本次探矿权挂牌竞买相关手续办理将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委托 办理交易过程中相关事宜,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选填)

单位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手机: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

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下载下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5

完成互通CA数字证书一览表

序号

CA机构名称

商务人员姓名

商务人员联系方式

1

******公司

邢志宏

185****8040

朱丽霞

158****2648

2

**一证通数字****公司

党金慧

133****0719

沙雪娇

136****1619

3

**翔晟****公司

云成龙

158****5334

4

******公司

王智远

132****4483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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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毛卜沟萤石矿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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