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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正式启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并于2024年将整合优化方案上****草原局,2025年6月,依据******局转发的、****草原局、******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商请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晋林保函〔2025〕213号)文件要求,我县扎实推进了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2023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结果
2023年整合优化后,**共设有1个自然保护地---碛口风景名胜区。该自然保护地总面积为10731.3公顷,占本县国土总面积的比例也保持3.6%。
二、2025年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结果
经过进一步整合优化,**依旧保留1个自然保护地---碛口风景名胜区,其总面积10731.3公顷,占本县国土总面积的比例也保持3.6%。
(一)进一步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类型、等级、名称
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面积为10731.3公顷,类型为风景名胜区,数量为1个,等级为国家级,具体名称为**碛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二)拟撤销自然保护地情况
无
(三)自然保护地“天窗”回填情况
无
(四)**自然保护地管控分区调整情况
无
(五)拟归并自然保护地情况
无
公示期限: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异议反映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电话:0358-****739
2.来信/来访地址:****(邮编:033200)
特此公示